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潘安安同志(详见附件)为公务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0年4月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人民检察院,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0年4月1日—4月7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72号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邮政编码:530022
监督电话:0771—5877650、0771—5509012
附件:南宁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名单(三)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3月31日
附件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名单(三)
序号 |
招录机关 |
用人单位 |
职位名称 (代码)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准考证号 |
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照顾加分 |
综合成绩 |
1 |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
南宁市基层检察院 |
检察官助理二(450110012) |
潘安安 |
女 |
汉族 |
101010501627 |
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 工作人员 |
123 |
74.9 |
0 |
19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