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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2020-09-07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网站:
中国卫生人才网( 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打印申报表,查询有关政策信息。
二、报名时间:
(一)网上报名: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16年1月15日至2016年2月3日;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2016年1月12日至2016年1月31日。
(二)现场确认: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16年1月21日至2016年2月4日;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2016年1月21日至2016年2月1日。
各县、区(市)报名确认点在上述时间段进行现场确认工作,具体时间自行通知。
(三)现场确认报名要求: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1.2016年护理在校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红花岗区、汇川区、新蒲新区、中央和省驻遵医疗卫生机构、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考生在市直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2.现场确认报名考生应提交的相关资料要求见附件。
三、考试形式: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考试的时间为2016年5月14日。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纸笔作答和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考试的时间为2016年5月14、15日,21、22日。
四、准考证打印:自2016年4月28日起,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考生入口”(http:// 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14日。
五、各报名点现场确认联系电话:
遵义考点报名点(含红花岗区、汇川区、新蒲新区、市直) 28932258;
仁怀市卫生计生局报名点22235976;赤水市卫生计生局报名点22829937;
遵义县卫生计生局报名点27880065;桐梓县卫生计生局报名点26631699;
习水县卫生计生局报名点23316841;湄潭县卫生计生局报名点24251140;
凤冈县卫生计生局报名点25226487;余庆县卫生计生局报名点24621368;
务川县卫生计生局报名点25624020;绥阳县卫生计生局报名点26363177;
正安县卫生计生局报名点26420359;道真县卫生计生局报名点25820187;
遵义医学院报名点28608803;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报名点28777011。
遵义考点报名点地址:遵义市卫生人员教育中心,汇川区雨水路中段。
六、其他
(一)收费标准: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每人每科60元,共考2科。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每人每科50元,共考4科。
(二) 符合报考条件者的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均为2015年12月31日。
(三)未经现场确认及交费的考生网上报名无效。逾期不再补报名。考生报名信息填报错误责任自负。
(四)考试报名政策相关规定详见《遵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遵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遵义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
2016年1月21日
附件一:
2016 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2016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1 份(从网上填报提交后打印),经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
2. 应提交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 份。(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换本人;复印件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意见并加盖印章)
(1)学历(学位)证书
(2)下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初级〔师〕和中级)
(3)护士执业证书(报考护理学〔师〕、护理学〔中级〕)
(4)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报考专业代码在301 至365 之间的)
(5)身份证
(6)硕士学历直接申报中级资格者,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截止2015 年12 月31 日聘用满1 年。申报护理中级资格的必须提供护士执业证书;申报医师中级资格的必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且执业注册单位与现工作单位必须一致)
(7)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规定年限后报考护理学中级资格的,提供护师聘任证书(聘书)或《贵州省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
考试合格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
3. 在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的“2015 年度考试成绩单”(参加了2015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其中有部分科目不合格,拟报名参加2016 年度考试的考生提供)
4. 因工作岗位变动,报考现在岗位专业类别的考生必须提交“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的时间满2 年”的单位证明。
5. 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 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上传和提交的照片必须相同,并为考生本人近期证件照(白底)。
照片要求: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确认;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45 kb 之间;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边框;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应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含提交的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考试管理机构在现场确认时可为考生重新采集照片信息上传并提供办证照片,确保准考证的制作及考试合格后资格证的办理。
附件二:
2016 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 .《2016 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1 份(从网上填报提交后打印),申请人为2016 年在校应届毕业生的由所在学校盖章,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往届考生)的由本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
2. 身份证及复印件1张。
3. 非应届毕业生(往届考生)应提供的资料有:
(1)本人毕业证书;
(2)在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的“2015 年考试成绩单”;
(3)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必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学历信息《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便对其学历真伪进行认定;
(4)贵州省内医疗卫生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中专学历往届考生必须提供“贵州中职网”(www.gzedu.org.cn/html/biye)毕业证查询到的本人毕业证书信息“网页打印件”,以便对其学历真伪进行认定。
(5)省外医药卫生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往届中专学历考生,如不能提供“2015 年考试成绩单”的,应提供毕业学校所在省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书”查询网站上查询到的本人毕业证书信息“网页打印件”或学籍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以便对其学历真伪进行认定。
4. 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 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上传和提交的照片必须相同,并为考生本人近期证件照(白底)。
照片要求: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确认;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45 kb 之间;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边框;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应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含提交的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考试管理机构在现场确认时可为考生重新采集照片信息上传并提供办证照片,确保“准考证”制作及考试合格后“考试合格证明”及“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办理。
5. 提交的相关证件复印件须有所在学校、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意见并加盖印章。
附件三:
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一览表
学 历 |
报考级别 |
任职年限(截止2015-12) |
从事本专业 |
(现有资格取得时间≧) |
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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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专 |
士(药、技) |
2015年毕业,报名参加2016年考试 |
1年(2015年起) |
师(药、护、技) |
任士满5年(2010-12前) |
6年(2009-12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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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医、药、护、技) |
任师满7年(2008-12前) |
13年(2002-12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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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科 |
士(药、技) |
2015年毕业,报名参加2016年考试 |
1年(2015年起) |
师(药、护、技) |
任士满2年(2013-12前) |
3年(2012-12前) |
|
中级(医、药、护、技) |
任师满6年(2009-12前) |
9年(2006-12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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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科 |
师(药、技) |
2015年毕业,报名参加2016年考试 |
1年(2015年起) |
中级(医、药、护、技) |
任师满4年(2011-12前) |
5年(2010-12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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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 士 |
中级(医、药、护、技) |
2015年毕业,报名参加2016年考试 |
报考医护专业须有医、护执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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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 士 |
可申报副高级资格,不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
———— |
报考医护专业须有医、护执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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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报 名 规 定 |
1、基本条件: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2、提前一年参加考试条件: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 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计生)院、村卫生室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请在备注中栏中说明)。 3、省内合格人员申报上一级资格:根据省人社厅、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关于划定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贵州省内合格分数标准和核定省内合格人员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2〕300 号)精神,2012年以来通过划定省内合格分数标准,取得省内合格资格证书,继续在相应省内线范围内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受聘担任相应技术职务达到规定年限的,在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其资格与国家级合格人员享受同等待遇(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请在备注中栏中说明)。 4、)硕士学历直接报考中级资格条件: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 号)精神,取得硕士学历、学位,受聘到我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含民营医疗机构),在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定期限(最低三年)劳动合同基础上,截止2015 年12 月31 日聘用满1 年的,用人单位可推荐硕士人员参加相应专业中级资格的考试。申报医师、护理中级资格的必须取得准入资格。 5、申报人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5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6、2008年5月《护士条例》施行后,从2008年10月新启动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开始至今,按照《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有关规定,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发放护理初级(士)资格证书,在达到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应届毕业生取得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从次年9 月起计算;往届毕业生取得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从参加考试合格当年9月起计算。申报人在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规定年限后,可凭用人单位护师聘任证书(聘书)或《贵州省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为依据,申请报考护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7、自2008年10月以来“毕业持普通全日制护理、助产专业中专、专科学历,参加“当年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即参加现行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达到全国合格标准并取得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应届毕业生任职资格时间从次年9月起计算,往届毕业生任职资格时间从当年9月起计算。”申报人在担任护士职务满规定年限后,可申请报考护理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 8、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2)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报考专业与执业医师类别及注册专业必须一致;执业注册单位应为第一执业地点且与现工作单位必须一致。 9、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必须满2年。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不得跨执业医师资格类别报名;相同执业医师类别间变动岗位的,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执业专业)应变更注册为现报考专业对应的执业专业。 10、从2011年起,护理学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单列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11、医士、医师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参加全国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获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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